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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年太远 零售银行2.0蝶变且看今朝

2015-09-30 12:06:1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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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李多志,拥有多年零售银行从业经验。本文结合作者自身工作经历,从互联网金融发展角度,针对传统零售银行模式引发的机构、人员、费用成本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提出了发展电子账户的独到见解,进而重新定义了零售银行2.0版的概念和未来零售银行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零售银行业现状及出路

从早些年的储蓄存款竞争到“信用卡大战”,从个人按揭市场的争夺到理财产品的层出不穷,中国各主要商业银行在零售业务领域的竞争日趋白热化。零售业务的重要性已在国内银行业中形成共识,但如何发展零售银行业,对各家银行来说永远是一个新课题。

(一)招行十年磨一剑,创造“零售银行1.0版”的辉煌。

在中国银行业内,招商银行最先提出了重点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主张,并于2006年把零售银行作为其转型目标。招商银行零售在渠道、人员、产品、服务、和体制五大要素上进行大量的,并且长期的资源投入,以其良好的服务、优质的产品、富有竞争力网点营销能力,使得招商银行行零售银行成为现阶段中国最有竞争力的零售银行。

自获得“亚太区零售卓越服务大奖”以来,招行6次荣膺“中国最佳零售银行”奖,11次荣膺“中国最佳股份制零售银行”奖。在胡润公布的“富豪之选-千万富翁品牌倾向调查”中,招商银行多次当选“最受千万富翁青睐的人民币理财银行”等等。

招商银行的零售模式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中国零售银行1.0版”,为传统零售银行发展树立了标杆。但是,招商银行零售在五要素上的大量长期投入,也让其背上了沉重的成本负担,零售银行发展面临渠道投入成本高、人员投入成本高、费用投入成本高的“三高”境地,“零售银行1.0版” 是否可以与时俱进,能持续复制发展?

(二)当前零售银行新的困境和行长们的普遍困惑。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快速推进、金融“脱媒”和互联网金融兴起,中国传统零售正在接受“三座大山”的考验:一是利率市场化引发的可支配资源越来越少;二是受到经济周期下行影响,零售不良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传统零售银行具有的垄断优势正在被逐渐蚕食。新的金融环境下,片面追求规模、业绩、利润的银行发展老路已经走不通,零售银行业必须因时而变、因势而为。否则在银行资本约束的现实环境下,发展零售就是一个两难命题,长期投入和短期效益的矛盾,股东回报和人均利润的矛盾等等,归根到底是一个问题,激烈竞争下,零售的长期投入能覆盖产出吗?零售银行战略是不是值得重新商榷?

(三)中国零售银行业转型升级的出路。

零售银行1.0版需要长期不断地投入,以及精细化的经营管理。在银行渠道、产品和服务日趋同质化,客户日趋流动化的竞争下,简单的拼渠道、拼人员只会使银行成本越来越高,巨大的成本投入稀释了零售银行的收益。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零售银行业务,亟待寻找新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时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经营策略,线上创新发展移动金融;线下研究智能化、社区型银行网点的轻型化改造,以推进零售银行业的转型升级。

零售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核心发展战略,但是本人观点认为零售银行发展的未来,在于能否做到低成本转型,在于能否寻找到低成本的零售银行发展模式。

二、低成本的零售银行在哪里?

对于零售银行发展的五要素来说,渠道和人员是最大的成本投入。就一家银行零售条线而言,其渠道网点(含自助银行)布放的动力是无止境的,因为总有没有布局到的区域,新网点渠道的设立必将随之带来大量的人员和费用的增加。 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家银行在相同区域内的网点渠道扩张,造成资源重复浪费投入,中国人口密集地区每平方公里网点数已经远超其实际需要。 低成本发展零售银行首先就是要解决网点渠道人员重复投入的问题。从客户角度看,各家银行账户是否能实现某种程度通用呢,如果能实现,就没有必要重复建设网点了。

(一)银行电子账户的创新。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走在了世界的前端,随之产生的银行弱认证电子帐户的创新对中国零售银行的未来发展是极其伟大的。银行电子账户和第三方支付通道的完美结合,一定程度上打通了客户各家银行账户,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各家银行渠道的资源共享,避免了下一步愈演愈烈的重复网点渠道投入。电子账户可以说是中国零售银行最关键的创新之一,它的创新使得低成本发展零售银行成为可能。电子账户是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核心支撑,为零售银行提供了一个核心账户,解决网点覆盖的渠道缺失,借助互联网能有效拓展客户群体,并与之建立刚性的业务关系。

(二)银行电子账户降低的关键成本分析。

2015年1月26日,徽商银行直销银行——徽常有财正式上线,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摆脱实体网点,向客户提供纯线上金融服务。徽常有财依托电子账户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初步实现了低成本、轻资产运营模式,为传统零售获客开辟了新的渠道,对探索零售成本控制转型之路具有创新意义。

1、零售获客成本大大降低。一是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电子账户开立实现纯线上操作,强弱认证体系结合、批量开户、移动化操作等最大限度地考虑极致的客户体验;二是在营销成本方面,配合权益活动的无卡账户开立能够植入各类线上线下场景,将开户放于金融交易的流程管理中,降低了传统地推营销成本;三是在机构投入方面,电子账户不依托经营网点,也不发放实体银行卡,运营成本大幅缩水。

2、闭环账户降低资金盗刷风险。为了消费便捷,互联网宝宝往往对接一个支付账户,进而赋予互联网宝宝消费和转账的功能,资金流就并非完全闭合,而是开启“向外流”的缺口。一旦账号和密码被窃取,他人就有可能将互联网宝宝账户中的钱转入支付账户,再转到他人支付平台账户,甚至直接消费。相反,银行闭环的电子账户安全性凸显。以徽常有财为例,用户一次只能选择一个银行账户与电子账户进行关联,转入电子账户的钱从哪张银行卡来,就回哪张银行卡去,严格遵守同卡进出,最大程度降低了资金被盗的风险。

3、业内与跨界合作难度降低。徽商银行电子账户是一个真实个人账户,账户延展性质强,能够基于电子账户开展跨界合作。业内在信贷业务、存管业务、代发业务、代扣业务、归集业务等,业外在交通信息卡、电子联名卡等领域均能够实现业务和技术合作,是推行“互联网+”的快捷方便的金融工具。

4、节约资源,推进普惠金融意义重大。传统零售受制于人员、机构、资源、产品本身等,在普惠金融的大环境中无法尽情施展功效,电子账户基于其移动化、数据化、平台化,能够更广泛地将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并应用于各类生产生活场景,节约资源,银行电子账户对普惠金融也是意义重大。

三、零售银行2.0版本将引领中国零售银行业的未来

(一)零售银行2.0版的定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零售银行2.0版是指:在零售银行1.0版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以低成本、轻资产为原则,以低资源耗用的银行电子账户体系为附加架构,通过虚实银行账户结合创新,以客户极致服务体验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快速、安全、便捷、综合、灵活的零售银行服务模式。

(二)大力发展基于银行电子账户的直销银行

依托电子账户体系的直销银行,是互联网金融的产物,当前更符合客户移动、快速、便捷、安全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对银行而言,由于绑定关系,虚账户和实账户可以完美结合,直销银行账户是标准银联账户,具备7*24小时无障碍线上快捷开户优势,具备银行信用,拥有快捷跨行资金归集便利。

对银行内部而言,电子账户体系里形成的零售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也是零售银行业务,以前零售银行必须有完美的渠道、人员、产品、服务和体制五大要素配合,要发展五要素缺一不可。而在电子账户体系中,五要素发生了变化,一些要素可以变的很简单, 电子账户渠道使低成本消耗的新型零售银行成为可能,同时移动化,场景化也极大提升了客户极致体验,电子账户体系使未来零售银行变得更有生命力,使传统零售银行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电子账户(虚)体系的直销银行为零售银行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零售软硬渠道和人员高投入的弊端。

(三)虚账户体系和实账户体系交叉地带的创新虚实账户结合地带也将衍生新的金融产品,解决零售客户更多的金融痛点。电子账户和存款结算托管业务相结合,电子账户和银行理财相结合,电子账户和消费信贷相结合,电子账户和信用卡相结合,在电子(虚)账户体系和实账户体系的交叉地带,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催生出新的产品体系和销售传播模式,完全颠覆传统零售银行的运营思路。

(四)零售银行2.0版的一些问题和未来

当前银行电子账户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监管不确定性。7月31日,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开立、支付限额、转账等都做出了比以往更严格的管理规定,也引起了第三方支付对银行弱认证电子账户的反弹质疑,其实两者区别较大(参见附件对比分析)。不过从未来中国零售银行业的发展来看,银行弱认证电子账户的功能和范围确实需要明确规范,相关建议如下:

1、严格执行电子账户和线下实体卡的闭环操作。

2、从政策层面明确打通各银行虚实账户通道,避免金融机构网点重复建设。

3、对于虚实账户通道,给予各银行实体渠道一定的费用补贴,从而使存量的网点渠道得到一定收益补偿。

4、进一步明确和放宽闭环操作下银行电子账户的产品种类和范围。

零售银行是银行业务的半边天,零售银行2.0版依托原有实体账户体系和创新电子账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金融机构依托网点规模扩张做零售的老路子,从根本上解决了零售银行1.0模式中的渠道投入成本高、人员投入成本高、费用投入成本高的“三高”问题,虚实账户结合共同探索出一条中国零售银行业的未来发展道路。

附:第三方支付账户和银行电子账户的异同和风险防范分析

近年来,随着以第三方支付为典型代表的新兴支付业务的高速增长,承担各种资金运用、来源和周转过程的载体——支付账户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而随着各家银行直销银行的蓬勃发展,银行系的电子账户也崭露头角,在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重要作用。虽然第三方支付账户及银行电子账户均为虚拟账户,但是二者在属性、功能、风险控制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区别。

一、银行电子账户

依据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电子账户是指银行通过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面渠道为个人开立的,经银行实名身份认证之后,依托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子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人民币银行账户。

央行对开立电子账户的要求为,只能由个人携其本人身份证亲自办理,不得代理。其次,银行为给个人开立电子账户必须绑定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必须为该人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不得为其它银行开立的电子账户。同时,姓名实行实名制,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和绑定银行账户的姓名完全一致。

央行将个人电子账户根据核实程度的不同,分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和强实名电子账户。对于未在银行柜台与个人见面认证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账户中的留存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而对于银行与其它银行合作进行了身份认证,或通过柜台认证,以及电子账户和绑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为同一银行的,为强实名电子账户,银行为个人开立的电子账户不得发放任何实体支付介质,包括银行卡、存折(单)等。

二、第三方支付账户

第三方支付账户原本只应用于电子商务交易中,解决买卖双方的信用问题,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功能也有了较大变化,通过支付平台应用的不断拓展,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可以完成水、电、煤、气等生活缴费,可以购买基金等各类理财产品,甚至可以通过支付账户进行账户间转账及向实体银行卡转账,随着应用的不断拓展,人们存放于支付账户中的资金也不断增加。第三方支付账户记载的资金实际上只是虚拟账户的资金信息,并非实际的资金,实际的资金存放在支付平台在银行设立的银行账户中。

与银行账户有对公账户和对私账户区别类似,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有针对商户的B端账户和针对个人的C端账户,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自有虚拟账户体系是对交易信息流的转化,基于客户在支付公司平台的交易指令,依据交易流水登记客户资金交易明细,并依据交易结果调整支付账户余额。由于账户体系均为第三方支付公司内部虚拟账户,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交易时,并不会真实的产生资金流,而是由支付公司汇总后进行统一清算。

三、两者的区别

1、属性不同:银行电子账户中的资金真实有效,而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仅为虚拟资金。银行电子账户是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和标准开立的人民币银行账户,账户中的资金真实存放于个人账户中;而第三方支付账户是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的虚拟账户,资金并未真实存放于账户中,而是在支付机构开立的客户备付金账户中。

2、认证强度不同:银行电子账户认证体系比第三方支付账户认证体系更为严格和规范。银行开立电子账户,必须绑定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同时姓名实行实名制,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和绑定银行账户的姓名完全一致,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开出电子账户;而第三方支付账户由于账户体系均只存在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内部,在开立账户账户时往往没有经过复杂的认证,只要简单注册即可开立第三方支付账户。

3、使用规则不同:银行电子账户严格按照原卡进出控制资金流,第三方支付账户则可用于开环消费。对于未在银行柜台与个人见面认证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卡原卡进出。而对于经过其他手段或柜面完成实名制认证的,为强实名电子账户,客户可以使用支付结算等更为丰富的功能;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账户使用规则往往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而且支付账户普遍具有消费功能,客户可以通过支付公司平台以及支付公司拓展的商户网上购物,甚至可以通过支付账户向银行卡转账。

4、清算体系不同:银行电子账户资金清算需依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比第三方支付账户更为可靠。银行电子账户是人民币银行账户,具有实体账户相似的资金清算功能,经过强认证的电子账户在进行资金划转时,可以纳入到银行间已有的跨行清算体系;而第三方支付账户在进行相关支付结算时,只是由于支付公司对接了大量银行的资金通道,可以利用不同银行之间接口的资金进出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清算必须是支付机构先清算各家银行间的头寸,再由支付公司进行结算,其特征为支付公司“银联化”。

四、风险特征的区别

通过对两类账户相关特征的分析,可以将两者的风险特征归纳如下:

1、银行电子账户中的资金真实归属于客户自己,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属于预付价值,安全性不如银行电子账户。银行电子账户是以客户名义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开立的人民币银行账户,具有法律效力,存放的资金真实属于客户本人,由银行信用作为担保,纳入了存款保险制度;第三方支付公司存放的资金属于预付价值,真实的资金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备付金存管账户,由支付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存在一个大的资金池。由于银行在准入、风控等方面的严格要求,银行信用必然远远高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信用。

2、银行电子账户中安全认证标准比第三方支付公司高,原卡进出保证资金安全。银行电子账户的开立需要使用交叉认证等方式进行实名制校验,弱认证电子账户必须只能由绑定的实体银行卡进行资金进出,只能原卡进出,保证资金安全;强认证电子账户则需要经过复杂的在线认证或通过银行柜面认证,安全性较高。而第三方支付账户开立流程较为简单,没有统一的认证标准,账户被盗用、冒用的可能性较高,而且第三方支付账户往往可以进行消费或转账,一旦发生非授权交易则有可能造成资金的实际损失。

3、银行电子账户交易风险监测能力高于第三方支付账户。银行的电子账户纳入了银行整体的风险监控体系,能侦测各类异常交易,且纳入了人民银行统一的反洗钱监控机制,能有效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三方支付公司往往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利用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洗钱、盗卡等非法交易时有发生,且缺乏明显的交易特征,难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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