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关于离婚登记省内通办的所有信息

江苏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9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于9月1日起实施,在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