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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庄胜”与股东的股权之争历经五年再生变数

2017-09-26 11:20:0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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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围绕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庄胜)与其重要股东于学理股权纠纷之争,近日又生变数。8月16日,于学理突然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被告知已持有5年的北京庄胜公司股份将被撤销。

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能够查询到于学理作为自然人股东的纪录,其持有北京庄胜5%的股权。

据了解,在于学理到北京市工商局变更获得了北京庄胜的股权后,北京庄胜便向商务部提起了行政复议。在此后,于学理和北京庄胜围绕着股权的争夺先后进行了十几起司法诉讼和行政复议。

在于学理看来,自己遭遇的上述状况除了自己和北京庄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恩怨外,另一个巨大的隐情和“国安府“有关。

“目前北京庄胜资金链异常紧张。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国安府”的操盘方,信达置业向北京庄胜返还庄胜二期的6幅地块,并解除信达投资与北京庄胜签订的协议,信达投资还需要支付10亿元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北京庄胜还要向信达投资支付当年土地对价款、豁免债务共计超过40亿人民币。但庄胜根本没这个经济实力。” 于学理接受其它媒体时说:“据我所知,北京庄胜欲急于用高院的判决来实行融资,已达到收回庄胜二期的目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北京庄胜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在2017年9月29日即将到期,如果不解决掉我和庄胜的股权纠纷,依据我国的《外资企业法》,北京庄胜的工商执照延期将面临困难,从而导致的结果就是会影响到上述案件的执行。”于学理进一步解释说:“综合上面两个情况,再加上我对周建和的了解,他完全会利用非法手段或个人关系铤而走险。” “我坚决不认可非我本人同意的单方面或任何形式的变更我在北京庄胜的股权行为,更不同意北京庄胜的营业执照延期”。

有媒体将于学理与周建和之间的恩愿比作现代版的“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

于学理先后在北京庄胜担任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各种职务,在帮助北京庄胜克服项目开发的许多重大事项、协调周建和与北京宣开及原宣武区政府的合作关系、协助周建和处理合资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起到了其他任何人无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碍于情面,于学理从未要求北京宣开或周建和将5%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北京庄胜工商登记资料中也一直没有于学理的股东记载。

周建和对于学理至少在表面上一直十分尊重,恭敬有加。但是,随着庄胜公司收益不断上升和规模不断扩大,周建和对向于学理转让5%股权避而不谈,疏远于学理,对自己恩人于学理想一脚踢开,拒绝履行股权转让义务,更没有在实际上给予于学理股东待遇。

在经过与周建和多次协商未果后,迫于无奈,于学理被迫对周建和、香港庄胜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股权。案件经2011年北京市一中院一审、2012年北京市高院二审,判决支持于学理的诉讼请求。后经于学理申请执行,北京市工商局于2012年为其办理股东变更及股权登记手续。

自此,于学理与周建和由亲密的合作关系演变为利益对立关系,双方的恩怨由此产生。又由于于学理虽然取得股东身份,但周建和既不同意其参与北京庄胜经营管理,也拒绝于学理以任何方式行使股东权利,于学理为此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阅北京庄胜账册,行使其股东权利。此案在周建和动用各种力量的干预下,至今未能开庭审理。周建和与于学理的恩怨不仅没有了结,反而由此进一步加深。

目前,于学理奔走于北京市各有关部门之间进行实名举报此案,他坚信司法和有关部门会给他一个正义的说法。(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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