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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院东头乡东水旺庄村原书记潘秀永贪污犯罪 被称村霸

2017-07-13 11:11:12 来源: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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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水县是文明全国的革命之乡沂蒙山根据地,这里曾经辈出了很多英雄壮士和很多可歌可泣革命烈士为了正义而长眠在此,他们奉献青春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就是为了当家做主和保护人民的利益。然而在这个新的经济时代这里也滋生了蝇蛆鼠辈、害群之马,长期侵害群众利益霸占集体财产,无恶不作打骂群众横行村里的村支书家族,无法无天,阻止法院执行抗拒执法是常态,破坏村委会选举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是目的,侵蚀基层政权和国家政策,严重败坏了党声誉和政府的公信力。

近日,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乡东水旺庄村、原支部书记村霸潘秀永因贪污犯罪、鱼肉乡里被村民联合举报。(举报人姓名附后)

据了解,该村众多村民上访4年至今未果,没有一个执法单位认真实地调查落实,去上访过的地方包括山东省信访局,省纪委,临沂市纪委,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沂水县信访局,沂水县民政局,沂水县农业局,沂水县林业局,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就以下潘秀勇,潘秀利违法违纪事实多次向以上各局进行反映,至今没有明确答复,更没有作出相应处理,都是执法不严,懒政互相推诿并拖延时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性。

长期以来,沂水县院东头乡东水旺庄村潘秀勇、潘秀利家族远近闻名,在镇政府个别人的袒护下不断成长为村霸严重影响着村民安居乐业的生态,搞违法建设与副镇长冯海俊有密不可分的利益输送,潘秀利在基本农田依然可以合法建设。潘秀利制作违规合同霸占矿山违法开采与经管站师立友有共同的利益关系。造成集体资金大量流失,大批群众上访4-5年了至今没有结果,镇纪委书记付在习、副书记潘西斌贪赃枉法明护暗堵,欺上瞒下误导上级调查的方向,致使事态复杂化。

第一、潘秀勇直接贪污低保款8.6万,又利用补助低保户,困难户的名义套取集体资金10万余元,有据可查。

第二、潘秀勇与武光明仰仗村霸势力私自承包本村工程,修村内硬化路面宽6米宽,实长287米,虚报63米,实际9.5万元的工程,合同显示46万元,潘秀勇与武光明利用本项目贪污资金36.5万元。

第三、2006年村内划分宅基地时有9处共计10.2万元没有入账,直接贪污。

第四、潘秀勇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村霸势力,不通过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私自将4亩集体土地圈占据为己有,搞违法建设,全村党员群众反应非常强烈,圈占后又利用村集体资金垫土、雇佣自己的机械花费6万元,该土地价值100余万元。

第五、潘秀勇利用职务之便村霸势力给自己和妻子谭纪玲做两份违规合同将8.6亩基本农田以24元至50元一亩的超低价格据为己有,用集体资金6000余元雇佣自己的挖掘机整理该宗土地,还霸占集体耕地10余亩,共侵占集体土地20余亩。

第六、潘秀勇借用公款34.8万元,(只有借条一张)有借无环后来直接贪污。

第七、潘秀勇伙同姐夫武光明、叔弟潘秀生私刻公章,制作假合同将杜华东购买厂房据为己有并霸占多年谋取私利,抗拒执法干预司法办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八、潘秀永私自制造违规合同将我村千亩茂密的山林以每年3万元超低价格,承包给自己的亲弟潘秀利无证非法盗采矿石,昼夜盗采2000于吨谋取暴力。

这与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牛树娟的保护有关,牛树娟局长明知却不管不问。与国土资源局张树兵都有利益输送,国土所长孙伟有直接的利益链条,所谓原本茂密的山林遭到潘秀利的严重砍伐破坏,林业局不管,简直无法无天,现场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无合法手续至今依然在夜间盗采矿山,对于村集体千亩山林竟然不通过党员群众大会私自制造违规合同据为己有,与镇经管站长师立友有直接关系,师立友与潘秀利利益共享,在保护伞的拥护下与村民明抢豪夺,该矿山是集体所有制,公开承包集体可以年收入几百万。

第九、2011年糠沂食品厂土地征用返回款51万元,潘秀勇和财政所长袁忠明直接贪污。

第十、2006村民大会确定对矿山石材收取每吨0.5元,王相文石子厂、帅发矿业、潘秀利石子厂10多年以来开采石料没有向村财务交费,仅此一项集体收入应有1000多万由潘秀勇直接贪污。

例一、潘秀勇、潘秀利姐夫武光明等人横行村里,威胁群众,多次殴打上访人,殴打上访人潘尚欣夫妻二人,刘丙友、潘纪森、武玉祥、刘才生、刘光胜、刘丙杰、殴打刘光顺轻伤、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带领上访人刘才生、刘丙杰、潘尚欣、指认现场时,潘尚功被潘秀利与儿子潘杰当场打伤鼻部骨折。潘秀勇、潘秀利、武光明扬言谁上访打谁。

例二、金锣养猪场历年来给村民的污染补贴费由潘秀勇直接领取。

例三、潘秀勇姐夫武光明领取潘尚荣、王炳花老年金4600余元,潘尚荣找武光明索要多次未果。

例四、潘秀勇、武光明上届村委贪污事实,私自制造假合同、违规合同侵占集体财产等,与经管站长师立友、潘西斌有直接利益关系,潘西斌帮助潘秀勇对村账务多次进行了改动。

例五、乡镇分管建设领导冯海俊默许东水旺庄、西水旺庄、王家洼村基本农田违法建设谋取利益,(违法盖房的要送1-2万)冯镇长并帮助潘秀利在西水旺庄刘增文承包地上搞违法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共谋利益,制造假手续,后补手续使违法建设合法化,并欺上瞒下,违建户都打着冯镇长的旗号搞建设,冯海俊长期充当潘秀勇潘秀利的保护伞。

例六、村民上访4-5年了至今没有合理答复,原镇书记朱立霞长期为潘秀勇、潘秀利违法开采充当强有力的保护伞、众所周知影响恶劣。

例七、镇纪委书记付在习、潘西斌执纪违纪贪图小利歪曲事实,根本不调查落实,并为潘秀勇、潘秀利通风报信,扬轻避重、袒护违纪行为贪图利益。

例八、2012年东水村670亩国家小麦补贴资金由潘秀勇直接贪污。沂水农业局证明。

例九、2006年公路局采伐路边杨树补偿款3万元,这笔款本应由燕家庄和东水平分,最后由潘秀勇找财政所长袁中明支出并私吞。

潘秀勇、潘秀利、武光明利用家族势力破坏村支部选举恐吓党员投票,利用村高音喇叭大骂村民刘光顺、刘光胜影响极其恶劣。以上潘秀勇利用职务之便对集体财产直接贪污、侵占、将集体巨额财产用违规合同各种方式变为己有。

以上违规违纪问题与镇书记朱立霞有直接利益关系,特别是乡党委主要领导袒护包庇,对反应人镇压明骗暗堵,经管站长师立友为潘秀利大规模盗采创造条件与其共谋私利,为潘秀勇、潘秀利当保护伞,使其明目张胆,横行村里打伤百姓,明挣豪夺霸占矿山,煽动家族亲属破坏选举,干预司法执行无赖抗法。

实名举报人,实地举证,有证人有证物,证据确凿,如有虚假原负法律责任。

潘尚功,武玉德,潘纪东,潘尚建,刘丙金,潘尚奎,潘秀明,刘明军,李树田,李红明,王纪忠,王纪成,潘纪军,刘明峰,刘光顺,刘丙友,武玉祥,潘纪伟,潘纪森等等。

希望各级领导引起高度重视,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不是空话,将贪污腐败分子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给广大群众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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